电话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报告 > 上大学缺学费?别怕!生源地助学金申报7月1日启动

上大学缺学费?别怕!生源地助学金申报7月1日启动

时间:2017-01-06 14:18 来源:期刊58网 浏览:1555

江津区2015年生源地贫困(优秀)大学生助学金申报又要启动了!今日,该工作专项筹备会在江津区政府中会议室召开.按照预定方案,今年的申报工作将在7月1日启动,持续至8月5日结束.需要申报的贫困优秀大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镇街教管中心或关工委(未设教管中心的镇街)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生源地贫困(优秀)大学生助学金是江津区委、区政府关心关系贫困优秀大学生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江津于2008年在全市首创设立了“生源地优秀贫困大学生助学奖励基金”,采用“社会募捐+财政注入”的模式筹集资金,已累计资助贫困优秀大学生3000多人.


【对照看看,是否符合条件?】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1.申请江津区生源地大学新生助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通过普通高考被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录取,取得真实、有效的录取通知书;


(2)入学前户籍在我区;


(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城乡低保户子女;②农村在卡贫困户中的特殊困难户子女(因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因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家庭成员中有意外伤害没有得到赔付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供子女完成大学学业)③孤儿;④烈士和重点优抚对象子女;⑤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子女;


2.申请江津区生源地在校优秀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普通高考被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录取,已入学就读,持有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注册学生证的江津籍学生(军事院校学生、免费师范学生、函授学生、成人自考学生不在助学奖励对象范围之内);


(2)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城乡低保户子女;②农村在卡贫困户中的特殊困难户子女(因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因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家庭成员中有意外伤害没有得到赔付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难以供子女完成大学学业)③孤儿;④烈士和重点优抚对象子女;⑤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子女;


二、助学金标准


对当年考入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并符合上述江津区生源地大学新生助学金领取条件的本科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高职生(含专科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符合上述资助条件并另有文件规定资助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对申请江津区生源地在校优秀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的学生:


1. 本科生(含保送研究生):学生在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奖励6000元;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5000元;获得学校奖励以及学年度每学科平均成绩80分或“良”以上的奖励4000元.以上学生均无补考学科.


2. 专科生(含高职生):学生在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奖励5000元;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4000元;获得学校奖励以及学年度每学科平均成绩80分或“良”以上的奖励3000元.以上学生均无补考学科.


3. 本科生可申领2次(5年制及以上的本科生可再申领1次);专科生只申领1次(专科升本科的学生可再申领1次).保送研究生可再申领1次.


【注意,申报时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表册材料:《江津区生源地贫困(优秀)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


2、家庭证件材料:申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注册学生证原件进行审核,并交复印件1份,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一式2份.


3、学校表现材料:学生所在院校提供的在校期间的表现证明(特别写明学生在校期间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行为).本学年度加盖院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提供其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奖励金额的银行清单.


4、家庭困难材料: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如城乡低保证、孤儿证、烈士证、优抚证(在民政部门领取优待金或抚恤金的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在卡贫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和特殊困难的证明材料.


如是农村在卡贫困户中的特殊困难户,除了提供在卡贫困证明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区县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缴费结账清单等;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家庭成员中有意外伤害没有得到赔付,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需提供镇村社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