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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论文著作条件

时间:2017-04-24 09:29 来源:期刊58网 浏览:1824

河南省农业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论文著作条件

根据 河南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1〕14号 规定:

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农艺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农艺师;畜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畜牧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畜牧师;兽医(含中兽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兽医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兽医师;水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水产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水产师;农业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农经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农经师

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评审条件——论文与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

1)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1万字或编制图册5千字。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2篇-.文.客.服.QQ776199675

4)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1万字,公开出版发行或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参与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农业区划、农业志、疫病志等,本人撰写2万字。

6)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实验研究报告等,被县级政府或省辖市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1篇

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评审条件——论文与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

1)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或编制图册8千字。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被SCI、EI、ISTP收录论文1篇且被较多引用-论.文.客.服.QQ776199675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2篇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1部,每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撰稿人,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2部,每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作为主要撰稿人,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农业区划、农业志、疫病志等,本人撰写3万字。

6)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实验研究报告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

高级农经师评审条件——论文与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1条

1)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2篇

4)作为主要撰稿人,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发展规划、农业志、农业年鉴、培训教材等,本人撰写3万字。

5)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经工作人员,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且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统计分析、调查报告、实施方案、工作意见或建议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文.客.服.QQ776199675

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试验研究报告、专业综述性文章,一般应在2000字以上“宣读论文”须提交会议正式通知、论文集和宣读证书。以笔名、单位名义发表的论文,均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本条件所列期刊均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