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评审政策 > 贵州省 > 2017年贵州省卫生高级职务“考评结合” 申报人员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划分范围

2017年贵州省卫生高级职务“考评结合” 申报人员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划分范围

时间:2017-07-01 15:36 来源:期刊58网 浏览:1882

单位所属 (对应等级)

申报人员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划分范围

省级三甲

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省级其他

  1. 省卫计委直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上述省级“三甲”医院);

  2. 省直单位、中央在黔单位、省属大型厂矿企业、解放军(武警)驻黔单位设在贵 阳市城市区域内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市州级

  1. 市(州)级卫计委直属、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内的医疗卫生 机构;

  2. 省直单位、中央在黔单位、省属大型厂矿企业、解放军(武警)驻黔单位中设在 贵阳市城市区域以外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3. 卫生计生部门批准设立、达到三级医院水平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

县级

  1. 县级卫计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城市(含城关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

  2. 省直单位、中央在黔单位、省属大型厂矿企业、解放军(武警)驻黔单位设立的 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市(州)级卫计委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外的一 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3. 卫生计生部门批准设立、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级

  1. 乡镇(不含城关镇)医疗卫生机构;

  2. 卫生计生部门批准设立、达到一级医院水平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