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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喀什地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职称评审的要求

时间:2023-10-05 10:09 来源:中国期刊网 浏览:821

一、认定范围
(一)符合初定初级,授予中级、高级的喀什地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初定初级工作。符合在地州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科院校毕业生,中等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可初次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三)授予中级、高级工作。符合在地州市以下单位工作的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博士后出站人员,在本专业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申请,分别授予相应专业中级、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二、申报要点
(一)学历学位情况。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相应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表(正、反面)(模板见附件1)
(三)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需上传《推荐单位公示》、《推荐单位公示结果》(模板见附件2)
(四)审核确认。系统显示“已接受材料”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打印呈报表(一式两份)盖章,并将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交至喀什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开展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项初定(授予)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初定(授予)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提升,能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环境,有力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利于企业资质的评定与升级,提升企业申报各类项目的成功率,增强企业硬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各县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内的企业进行宣传推广,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做到及时公开、化繁为简、通俗易懂。经开区负责辖区内企业;地委宣传部负责各媒体企业;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发改委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领域企业;工信局负责各类工业企业;教育局负责民营教育机构;住建局负责建筑领域企业;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领域企业;文广旅局负责艺术领域企业;其余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内的企业;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内企业。
(二)强化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简化优化申报流程和服务,做到“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实现在线申报、在线审核。
(三)工作纪律。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人社局要严格审核把关,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职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