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期刊总署

我国期刊总署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署(简称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它是负责全国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国家机构。以下是关于国家新闻出版署的一些详细信息:
机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署
前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成立于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成立于2003年)
机构职能:
主管全国新闻出版事业,包括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负责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环节的管理。
管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指导新闻出版行业的体制改革。
审批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和发行单位。
机构演变: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8年,国务院再次机构改革,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拆分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期刊管理: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对期刊的出版、审稿、发行等进行监督管理。
期刊的出版需经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的审批,并获得相应的出版许可证。
期刊的出版信息,如刊号、主办单位、出版周期等,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
查询服务:
国家新闻出版署提供期刊查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其官方网站查询合法出版的期刊信息。
注意事项:
投稿期刊时,应确保期刊为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合法出版物。
查询期刊真伪时,可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的官方网站或相关查询系统进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在推动我国新闻出版事业健康发展、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